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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福建漳州通报4起典型案例

2023-08-04 09:40:4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资料图片)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8月2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漳浦县4起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典型案例。

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2023年5月11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在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过程中,检查发现辖区内一家从事速冻调制食品生产的企业(漳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2023年6月14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漳浦某农产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备、培训食品安全员,上述两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局依法对上述企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5日,在开展“两个责任”“回头看”检查时,发现漳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拒不改正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为,依法对该企业给予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案。2023年5月16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部分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漳浦县赤土乡某幼儿园食堂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食品安全员任命文件和食品安全培训及考核材料,2023年5月17日,检查发现漳浦县深土镇某幼儿园食堂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不完整,上述两家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局依法对上述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案。2023年6月14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部分集中用餐单位的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漳浦县两所中学(用餐人数500人以上)分别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员和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上述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局依法对上述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2023年6月21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部分托管机构(小饭桌)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漳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漳浦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均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上述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局依法对上述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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